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福利药房南岸区明佳路永兴药店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23-62801553 传真:023-62801553 邮编:400060
许可事项:《药品经营许可证》
企业名称:福利药房南岸区明佳路永兴药店
企业地址:南岸区天台岗小学 29号门面
企业法人:
企业负责人:丁丹
质量负责人:黄波涛(中药师)
经营范围: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中药饮片、中成药、生物制品(限口服制剂和外用制剂)
特此公示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岸区分局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必须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76条规定: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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