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新动态
公告通知
政策法规
执法动态
办事指南
学习园地
食品安全
下载区
当前位置: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岸分局
>
公告通知
>文章内容
关于规范新开办(变更)药品零售企业申办材料格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2-10
辖区内各药品零售经营连锁公司:
为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促进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的规范性,确保公开、公正、公平,依据
《重庆市<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针对以往辖区申办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申办材料》形式各异、内容不全,导致行政许可审批不便的实际情况,决定对我区申办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申办材料》的格式进行规范,并将《申办材料》样式在分局网站上公示。现就申报开办零售经营企业许可证《申办材料》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凡需申办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连锁公司均需从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岸区网站上统一下载: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办材料》样表。申办材料内容(见附件申办材料目录)统一用A4纸打印填写,标明目录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单体药店除外)。为避免因手工书写造成的笔误及识别错误,材料内容必须用电脑打印,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自通知之日起凡自行设置的其它形式的申办材料或用手工书写的不规范表格,分局将在受理申请过程中告知申办人按分局公示的《申办材料》样式补正内容。
二、《申办材料》的填写说明
1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连锁经营)书面申请报告由连锁公司以文件形式制定,仅将加盟药店个人申请交分局将视为无效申请。
2
.封面和内容、申办填料目录及表一(除申查意见外)、表二、由申请企业填写;
3
.表三由分局市场科依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填写;
4
.表四在申办企业筹建期限超过1个月仍未完成筹建时填写,接到企业停钟申请后行政许可不计时,企业过期不申请停钟的,将按退件处理;
5
.表五、表六、表七由综合科依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填写,作为分局主管领导审批的依据;
6
.表八由综合科办理人员、综合科长、分局主管领导分局填写和审批,作为发放许可证的依据;
7
.表九、表十、表十一由企业负责填写,后附人员学历、职称、上岗证、继教证、健康证复印件等个资质证明材料;
8
.药店地理位置示意图应标明距明显标志性建筑或道路口距离,药店平面布置图应标明具体尺寸;
9
.其它文件按规定制定;
10
.空格处用横杠填写。
三、开办单体药店《申办材料》参照此通知内容执行。
四、药店变更地址及增加经营范围《申请材料》参照此通知内容执行
附件:开办(变更)药品零售企业《申办材料》样表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样表下载
上一篇: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下一篇:
关于转发《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气血和胶囊”等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已被撤消的
·
关于“止渴降糖胶囊”等药品广告
·
关于重庆志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
·
南岸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关于加强
·
关于召开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
·
南岸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办公室职
·
关于转发《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
·
关于注销重庆爱心医疗器械有限公
·
关于转发《关于暂停销售和使用抑
·
关于重庆志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
·
重庆福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申请《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岸分局主办
(C)2005-2007 版权所有
渝ICP备0500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