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短行政审批时间简化办事程序“执政为民、服务发展”见成效

作 者:蔡新刚 发布时间:2007-11-13

为认真落实“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整改工作,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办事效能,更好地为行政服务对象服务,南岸区分局简化药品、医疗器械(Ⅱ)经营企业《许可证》申领工作程序,从申请、接件、受理、验收到办结,由原来的21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探索出了一套形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积累了一定经验。

 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领、变更注销工作程序的通知明确了行政受理办公程序,选址预审:市场科,时限:2-4个工作日。验收:综合科,时限:3-5个工作日,审批与公示:综合科,办公室。时限:8个工作日(其中公示为5个工作日不列入行政许可计时)。分局下一步将从三个方面狠抓落实,一是抓规范运行,确保行政审批程序工作真正做到一心一意促发展;二是以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勤政;三是抓普查,从机制和制度上确保对行政审批权利的监督。

上一篇:重庆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86号)   下一篇:关于印发《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领、变更注销工作程序》的通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岸分局主办
(C)2005-2007 版权所有 渝ICP备0500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