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服务制度

发布时间:2007-09-30

 

 

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勤政高效,文明礼貌,优质服务。

二、全面推行公示制,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等。

三、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前来办事的管理服务对象,承办人员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必备材料。在承办过程中,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手续是否完整,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及时受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耐心解释清楚,不得推诿、扯皮。

四、公开按照规定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准乱收费、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不准吃拿卡要,不准收受礼品,不准接受有可能影响公务活动的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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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岸分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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